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我县有效期届满未延续食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2026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三穗县姚兴餐饮有限公司等31家食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未缴回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855-2170502)。逾期无异议的,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注销,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将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