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公告
为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强化执法监督实效,保障广大企 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拟设立我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立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合法经营的企业。
二、联系点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具有较强的依法治理、依法经营以及诚信守法意识和能力;
3.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够积极参加调研、座谈、观摩交流等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具有一定的行业、区域代表性或影响力;
5.具有熟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或者设有法律事务机构(人员)、聘有法律顾问,能够按要求履职;
6.当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
7.正常履职的其他条件。
三、联系点工作职责
1.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和社会对法治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反馈执法情况。及时提供涉及本企业(行业)或者本地区行政执法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本企业(行业)或者本地区的执行情况,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第一手资料。
3.反映执法问题。客观反映行政执法机关或者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协助调查收集。接受问卷调查,积极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协助提供基层行政执法的有关数据资料,为行政执法监督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提出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实际和行业需求,就我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6.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四、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每届任期为3年。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通过自主报名和单位或组织推荐报名。
(二)初审。三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进行初步审查。
(三)集体讨论。审查结束后,确定入围联系点名单,提交县司法局班子会集体讨论研究。
(五)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有不符合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应当取消其拟任资格,另行补选。
(六)公布。公示无异议后,被公示企业即正式确定为联系点。被选聘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单位,需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六、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方式:1.自主报名;2.单位或组织推荐。
(三)报名企业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四)报名途径:报送至邮箱(gzsssfj@163.com)
七、工作性质
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属于无报酬的志愿活动。
八、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具体名额:共4名。
特此公告。
附件:三穗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
三穗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
三穗县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申报表
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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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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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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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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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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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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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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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情况简介(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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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县工商联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县司法局意见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