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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遴选文笔街道金穗社区老年食堂点运营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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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9/2024-1639494
  •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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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三穗县民政局关于面向社会遴选文笔街道金穗社区老年食堂点运营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我局在文笔街道金穗社区建设了一个老年食堂,目前已具备向老年人提供优质优惠用餐服务功能,老年食堂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运营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文笔街道金穗社区老年食堂位于金穗社区(将军广场民族特色一条街4号商铺),总面积约120平方米,可同时容纳近50人就餐。

    二、遴选条件

(一)第三方运营主体必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爱老年人公益事业,能积极开展助餐宣传,热心为老年人提供周到的就餐服务,确保应助尽助。

(二)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成立的餐饮企业、个体户,具有从事餐饮行业应具备的资质,符合食品经营管理规范要求,有良好餐饮行业经营经验,且从事餐饮行业3年以上。

(三)能自觉接受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笔街道等有关单位的指导监督,为老人提供安全、便利、快捷助餐服务。

(四)在最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材料

(一)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1210日,请在此之前将封闭盖章相关材料邮寄或送达至三穗县民政局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二)合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五、服务内容及餐费报价

(一)服务内容。在免除房屋、设备设施租金的情况下,承接主体需向老年人提供质量可靠、价格优惠的助餐服务。试营业期间提供一日三餐,试运营结束后,根据老人需要将调整的事项提交民政部门同意后再进行调整。第三方运营主体要结合老年人营养需要、饮食习惯、消费能力等进行合理搭配,科学制定食谱并定期公开,每天早餐原则上要提供3个品种以上任老人选择,中餐、晚餐至少提供两荤两素一汤,配有米饭,饭菜份量以老人吃饱为准。

(二)餐费标准。综合考虑三穗县目前饮食价格和老人口味、饭菜质量等,折扣后60—69岁老人中、晚餐费每人每餐价格不得高于9元,70—79岁老人中、晚餐费每人每餐价格不高于8元,80岁以上老人中、晚餐费每人每餐价格不高于7元,不设下线。早餐提供的馄饨、饺子、米粉、面条、碱粑等折扣价不高于7/豆浆、稀饭、包子、馒头、油条、鸡蛋、蒸杂粮(玉米、红薯、山药)等每样(份)折扣价不高于3/份。早餐不再区分年龄段,实行所有老人同价。

六、联系方式

人:杨政念 三穗县民政局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15339558555

联系地址:三穗县文笔街道东门南路47

附件:金穗社区老年食堂餐食供养标准.xls


                                  三穗县民政局

                                202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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