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县有效期届满未延续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2024第4期)
根据《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三穗县小糕当家糕点店食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未缴回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
(2024第4期)
根据《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三穗县小糕当家糕点店食品经营单位(详见附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将按规定予以注销,未缴回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三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