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Rss订阅 | 个人中心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贵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纱管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索引号: GZ000001/2014-03547
  • 信息分类: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文号:
  • 是否有效:
  • 信息名称: 贵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纱管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第二次)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贵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纱管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贵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纱管纸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三穗县八弓镇中坝村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6508.68万元;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30亩,建筑面积17124平方米,年产纱管纸5万吨,共建4条纱管纸生产线。
   二 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的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材料运输、装卸和搅拌会产生短期的扬尘污染,排放浓度为 10-100mg/m3;运输车辆的行驶会产生一些汽车尾气;爆破、运输及机械作业、设备安装会产生噪声,声级值范围在 80~140dB(A);施工期间废(污)水主要来自生产和生活,包括混凝土拌和废水、生活污水等,污染物以SS为主。由于项目建设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短,以上这些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影响时间较短。
   2、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1)废气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废气为锅炉烟气和食堂油烟,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烟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废气的排放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废水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废水排放将对周边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
   (3)噪声
   项目营运期的双盘磨机、抄纸车间的造纸机、锅炉房的风机,等设备运行是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会产生一定量的生产废渣、炉渣、污水处理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
   三 预防或减轻环境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要点
   (1)废气处理
   对锅炉废气采取炉内脱硫除尘(布袋)措施;对油烟废气采取油烟净化措施。
   (2)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厨房废水先经隔油处理)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气浮+SBR工艺,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邛水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
    合计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厂房内,利用厂房隔声,对噪声设备增加减震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工业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生产废渣、炉渣、污水处理污泥等。其中生产废渣中塑料、铁钉等可回收物品外卖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回收部分交环卫部门处理;锅炉产生的炉渣出售给砖瓦厂制砖;污水处理泥饼经石灰消毒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处理其;员工生活垃圾将集中收集,定期由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随意占用土地作垃圾堆放点,对厂区周边环境无影响。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五 公众参与方式与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向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查阅报告书简本和索取补充信息的有效期为本公示发布日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城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
   联系人:刘  意  ;     电话:0855-8235046(周一至周五:9:00-17:00)
   Email:
136416056@qq.com;通信地址:凯里市州府路大地星园C栋2单元2号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贵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0日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