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自然资源局:强化规划批后监管 筑牢规划实施根基
一是扎紧制度篱笆,夯实源头监管基础。结合县域城镇规划监管实际,印发《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机制(试行)》,清晰划定监管内容、工作方式、监管流程及岗位权责,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规划批后监管工作提供坚实依据支撑。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节,同步送达监管流程与告知文书,主动公示工作人员联系方式,明确监管标准、法律责任与履约要求。当前全县稳步推行新建、在建项目许可与监管告知同步落实机制,持续从源头引导各建设单位规范组织施工,多措并举压实事前管控,有效减少违规建设隐患。
二是规范监管流程,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与行政检查相关规定,将规划批后监管事项全面向社会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全面推行“扫码入企”检查模式,统一监管标准、规范执法流程,做到监管行为全程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全面执行统一监管流程,对在建项目开展常态化日常巡查、阶段性动态核查。所有监管环节均严格恪守法律法规与工作准则,依托规范化流程体系,不断夯实监管基础、提升工作实效。
三是深化协同共治,构建多元监管格局。打通规划审批、日常监管、综合执法、竣工核实各环节壁垒,建立内部会商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打造全链条监管闭环。面向建设、施工单位常态化开展规划法规宣讲与合规指导,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同时,督促所有在建项目统一设置现场规划公示牌,公开许可内容、监管人员、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借助政务宣传栏、线下走访等渠道普及规划政策,逐步形成部门联动、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体系。
一审:杨辉平
二审:肖必培
三审:杨秀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