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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1·21” 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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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1·21” 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26518

20261210041分许,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C604室发生1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0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8.27万元,造成1人在逃生避险过程中坠楼,送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一、火灾事故调查组织情况

火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州消防救援支队派员到场指导调查。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火灾发生的经过、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火灾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的建议。

、事故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及起火户情况起火建筑位于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C栋。该小区于2006年建设并投入使用,共3栋,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C栋共7层(该建筑为坡地建筑,一层为独立商铺,楼梯开口面6层为住宅。起火房屋位于C栋第6604室,房屋为三室一厅结构,建筑面积110平方米。

(二)人员伤亡情况该起火灾造成2户受灾,1人死亡。

(三)火灾发生经过2026120日晚,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C604室内共住有3人,分别为吴某某、李、李1830分许,三人在客厅吃完饭后,将厨房内电饭锅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断掉后,来到客厅使用放置于左侧沙发与茶几中间的电烤箱(并在烤箱上方覆盖一层被子)取暖。2110分许,吴某某回屋休息,李、李在客厅继续使用电烤箱取暖。2130分许,李回屋并关门休息,李独自在客厅继续使用电烤箱取暖。20261210035分许,吴某某从客厅大门自行逃出。0050分许,李发现屋外有烟气飘入,随后通过屋内窗户向上层攀爬进行逃生。在逃生过程中,李某欣发现李某琪推开由东至西第3间房屋(吴某某卧室)的窗户,准备向上攀爬逃生;李某琪在攀爬过程中不慎坠楼。李在坠楼后,由现场群众联系120送往县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四)灭火救援和应急处置情况

1.灭火救援情况。20261210041分,黔东南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三穗县文笔街道金穗社区香榭里小区发生火灾,立即派出三穗县消防救援大队39人赶赴现场实施救援0047分到场,0120分火势得到控制,0148分将火扑灭。

2.应急处置情接到事故报告后,县人民政府、消防、应急、公安、文笔街道办事处等有关职能部门响应迅速,县、街道领导靠前指挥,积极组织火灾扑救、疏散遇险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向周边区域蔓延。县委政法委、宣传、卫健等部门牵头参与火灾善后,全力救治伤者,安抚家属情绪,妥善处置舆情,全力降低影响和波及范围。处置期间,共出动各类车辆6辆,参与人员30余人。

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总体评估为政府组织指挥有序,应急救援力量调度合理,火灾现场扑救及时有力,抢救和疏散遇险群众及时有效,基本符合火灾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地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火灾原因

1.起火时间认定。

认定依据:1.起火房屋断电时间为121035分。2.通过询问报警人得知:121030分许听见东西掉落的声音,于是通过卧室窗户看见浓烟与火光,随后到楼道内查看,发现604室厨房窗户有浓烟冒出041分拨打报警电话3.通过询问邻居得知:2026121025分许听见东西掉落的声音,后面陆续听见更大的声音,于是下楼挪车,发现有燃烧的塑料掉落在前车盖上,从起火燃烧到烧穿窗户需要约20分钟;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121005分许。

2.起火部位认定。

认定依据:1.进入客厅距离正门2.6米处有一铁质简易衣柜被烧毁,并朝客厅窗户方向弯曲塌陷2.现场烧损残留物整体情况呈现火烧痕迹从客厅中部向四周蔓延,其屋顶抹灰层均脱落3.从客厅到通往卧室的三部台阶瓷砖均被烧损脱落,第一台阶烧损严重,且靠近客厅中心处损坏情况重于其余部位4.从客厅通往卧室的通道墙面抹灰层有一个明显的V字形图案,客厅与餐厅之间的衣柜向客厅方向坍塌5.电烤箱残留物跟地面接触位置地板砖有燃烧炸裂的痕迹,以炸裂部位为中心由内而外地板砖烧裂。综合认定起火部位位于房屋客厅中部茶几与沙发之间的电烤箱处。

3.起火原因认定。

认定依据:通过对报警人调查询问,其看到604室厨房窗户玻璃已炸裂有浓烟冒出,入户门是关着的,窗关闭完好,属于封闭间;现场勘验均未在现场检查出汽油、柴油和煤油等成分和盛装易燃液体的容器,排除人为放火引发火灾可能。经三穗县气象局的《气象证明》记载121日文笔街道未发生雷电天气,当天起火时间段最高气温-1.9℃,最低气温-4.2℃,平均风速1.8m/s,偏北风,无雷电天气,排除雷电起火。通过对李某欣调查询问,120日晚上煮饭是用电饭煲,炒菜用的是电磁炉,当天未使用液化气;经现场勘查,排除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可能。通过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现场提取的插座、插线板及铜导线等残留物的鉴定意见(编号:应急消川研司鉴中心2026字第0096号):1.2-1#样品为火烧熔珠样品2.1号、3号、4号、5号和6号证物中未提取到可供鉴定的金属熔痕样品,排除电器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回忆:2026120日当天晚上天气比较冷,用电烤箱取暖,并且烤火时脚上盖有薄被;通过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物证鉴定中心对火灾现场提取的智能电能表数据分析:该起火灾报警前2小时存在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的情况,直至20261210030分至0045分区间出现断流现象即用电设备关停或开关关断。经过现场勘验:电烤箱残留物跟地面接触位置地板砖有燃烧炸裂的痕迹,以炸裂部位为中心由内而外地板砖烧裂。综合认定该起火灾原因系使用电烤箱取暖未关闭电源,同时有覆盖物,导致引燃周边可燃物蔓延扩大所致。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报警时间晚。从实际起火时间到发现起火报警间隔36分钟,报警时火灾发展至猛烈燃烧阶段间隔时间长导致错过了最佳处置阶段,且室内温度高、人员逃生困难。

2.客厅部位易燃可燃物多。起火物为电烤箱,电烤箱内放置有覆盖物,电烤箱东侧紧贴一个5L型布艺沙发、北侧放置了一个简易折叠衣柜,衣柜内放有大量衣物,西侧墙上镶嵌木质电视柜,内置大量书籍及玩具。起火部位易燃可燃物较多,导致火灾发展迅猛、蔓延速度较快。

3.火灾初期处置不力发现火灾时间较晚,当事人未能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小区居民也未在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组织疏散逃生和火灾扑救

(三)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

1.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根据调查,发生火灾当晚天气冷,当事人在取暖过程中未做到人走断电某某欣睡前都未关闭电烤箱电源且未提醒李注意安全、断电,待李琪睡后吴某某也未起床对取暖设备进行检查。

2.逃生自救能力不足。该户为典型的1+N家庭,家中缺少青壮年,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不足。同时,发现火灾时间较晚,当事人未能第一时间报警且选择正确的逃生方式,逃生时间短、逃生自救能力不足,导致悲剧的发生

3.逃生通道被阻断。起火户设置在客厅一侧起火点在客厅中部,发生火灾后,由于有大量易燃可燃物导致空间充斥大量高温浓烟,阻断了唯一的逃生路线。

(四)消防产品质量及消防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情况

该起火灾所在建筑属于普通多层住宅建筑,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因此不涉及消防产品质量和消防中介服务责任倒查工作。

(五)事故性质

该起事故是一起电暖器具使用不当引发的一般亡人火灾事故。

、相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文笔街道党工委、文笔街道办事处一是火灾警示教育未实现全覆盖。2025年发生火灾起,未做到发生一起、警示一片”,一般火灾事故警示覆盖面不足。二是出租房、群租房等特殊场所消防安全指导监督缺位,未督促社区网格建立针对性排查帮扶制度,导致网格员巡查流于形式。三是电取暖器排查与特殊群体管理两套机制未有效融合,形成管理盲区;四服务、五排查、六必访中消防安全权重偏低,电取暖器使用安全未作为必查必访内容。

)金穗社区一是消防安全检查不深入。抽查24份检查记录表,仅登记隐患2处,对夹层住人等明显隐患仅简单记录,未跟踪整改形成闭环。二是对特殊群体入户检查流于形式,未真正检查电取暖器使用状态和老人行为习惯。三是网格员缺乏对老带小家庭风险的专业判断能力,发现隐患后跟踪整改不力。四是特殊群体台账未实现消防安全动态管理,仅停留在有人层面。五是宣传方式单一,未针对不识字、行动不便的老年群体开展面对面、手把手实操指导。

、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由三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文笔街道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并挂牌督办,责成文笔街道党工委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文笔街道办事处向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责成文笔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金穗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二)对有关人员的处理建议

作为此次火灾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李某琪在火灾逃生过程中坠亡,不予追究责任。吴某某作为起火房屋户主未履行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自身家庭存在的火灾隐患麻痹大意,用火用电安全意识差,由社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三)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三穗县纪委监委。

、火灾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租赁房屋户主未认真履行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看护监管职责,对家庭取暖用电设备、日常用电存在的风险行为管理不到位,未能消除生活场所内的消防安全隐患,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及看护措施,火灾发生时未第一时间有效组织人员疏散,导致被困人员未能及时安全撤离,最终造成人员伤亡。

(二)基层组织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群众开展消防安全群防群治不到位,消防宣传教育不深入,对辖区内出租屋、群租房的特殊群体家庭的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未有效督促社区、居民小组建立并落实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排查和帮扶制度,尤其是对重点人群的提醒、培训不深不实,对监护人履行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缺乏警示提醒和监督。

(三)老旧小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事发区域消防基础设施存在短板,香榭里建成时间早,楼内未配备室内消火栓及灭火器,所在小区无物业管理单位,导致火灾发生时发现晚、报警晚、初期应急处置不及时,消防救援部门赶到现场时,火势已经处于猛烈燃烧阶段,错失初期火灾扑救处置最佳时机。

(四)消防安全意识弱、逃生自救能力差。社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机制未延伸到末梢,街道社区在消防知识宣传和培训方面覆盖范围有限、形式较为单一,街道、社区、村(居)小组、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在面对面入户排查宣传方面精准帮扶措施不足,导致对辖区重点人群消防宣传力度不足。该家庭为典型1+N租住户,家中老弱病幼逃生自救能力差。

、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一)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单位家庭主体责任,坚持三管三必须。将责任链条延伸至镇街、村区)、网格、业主,明确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分片包保、村(社区)消防专兼职管理员。推动行业部门按清单履职,强化派出所、综合执法、网格协同,对网格员定人定岗定区域,落实巡查、宣传、上报、销号闭环。建立应消协同、防消联勤机制,配齐镇街消防工作站、村区)微型站及志愿队人员器材,规范值守与初期处置。

(二)强化家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户三级责任,摸排全县独居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并建档,落实亲属监护、邻里守望和村(社区)帮扶责任,通过上门提醒、排查、看护、宣传筑牢防护网。引导家庭常态化自查电线私拉乱接、违规用电、电动车进楼、通道堵塞、卧床吸烟等风险。发动基层组织、网格员、物业单位加强巡查和入户宣传,普及防火灭火逃生知识,做到一懂三会

(三)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县部署拉网式大排查,聚焦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群租房、出租屋、沿街门店、生产经营自建房等重点区域,组织基层网格力量深入最小单元排查和夜巡。持续强化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园区企业、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监管,落实行业部门排查责任。对占堵通道、违规用电、电线私拉乱接、生活取暖、电动车违规停放、停用设施、违规住人等隐患建立台账,闭环管理。

(四)大力实施靶向精准宣传。坚持正向引导与反面教育相结合,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普及冬春季防火及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各乡镇(街道)开展亡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组织现场警示会,对重点人群及1+N”“2+N家庭进行面对面敲门宣传。文笔街道在火灾社区张贴告示,公布受灾、亡人及财产损失情况,通过新媒体、物业及业主微信群传播,确保辖区至少80%群众了解身边发生的火灾基本情况,知晓火灾亡人的原因。

(五)聚焦城区特点精准施策。针对城区火灾防控特殊性,积极开展电烤箱专项置换,通过补贴鼓励居民淘汰老旧产品;建立开放式、多元化的社区管理机制,妥善解决社区自治问题;利用社区资源,组织广场舞蹈队、锣鼓队等群体关注消防,与社区学校、医院、机关单位、企业结对组成志愿服务队,建立社区关怀互助机制,在重点时段对重点人群上门宣传服务;结合城市更新行动,解决结构性消防难题;加强与县政府及省州驻穗单位沟通协调,借助各部门优势搭建平台、引入资源,共同推进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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