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信和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工信和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信、商务和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调节全县工业和商业经济运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拟订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并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工业、商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升级。
(二)拟订并实施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承担工业和信息化企业限额内技术改造管理和资金申报,并协调、服务和指导企业申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三)拟订并实施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清洁生产的规划;监督管理相关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综合利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按规定协调散装水泥生产发展、成品油的推广应用与监管工作。
(四)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拟定和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生产资料市场管理职能。
(五)负责工业、商业行业管理。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参与军民两用技术成果推广、相互转化和产业化以及配合做好工业领域军民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工作;指导工业、商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依法开展民爆物品生产销售(仓储)安全的监管;指导工业、商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的贯彻落实。
(六)负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商品流通、批零住餐服务业的指导、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工业、商品流通业、信息产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按规定指导和管理用于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财政性资金。
(七)负责对成品油、报废汽车拆解、加油加气站、二手车交易市场、民爆物品、散装水泥、拍卖、盐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商贸领域行政执法;负责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煤、电、油和重要消费品的运输调度和保障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生产安全有关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工作。
(八)负责指导以银饰、刺绣、蜡染、竹编为主的民族民间工艺品传统手工艺品加工发展,推进民族工艺品产业与旅游业、文化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九)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外开放、研究拟订全县商贸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和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全县内外贸易管理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十)推进县域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发展,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贯彻落实国家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指导全县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对进出口企业进行指导和管理;执行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全县科技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优化科技资源布局,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三)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科技专项;编制和管理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和实施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科技资源共享。
(十四)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负责国家、省、州级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提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进“十百千”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制定科普规划和政策,负责科技保密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十七)结合部门职责,作好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
(十八)承办县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一是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盐业的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盐业的市场监督执法;二是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拟定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三是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商品生产、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2.与公安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信和商务局负责加油站(点)、汽车加气站监督管理;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营主体、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备案。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拍卖、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成品油、汽车加气站和现货商品交易市场等行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追查非法油品来源,取缔非法售油点。依法查处非法运输成品油的车辆和流动加油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