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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暂行)    3星级
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暂行)
[ 作者:SSZFB     来源:三穗县人民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9     文章录入:三穗县政府办
 
 
为切实加强公务车辆的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本着“安全、高效、节约、及时”的原则,为领导和工作人员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车范围
(一)接待用车
(二)公务用车
(三)县、办领导指示用车
(四)本办职工因病、因急事用车
(五)因私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批准,油费、停车费、过路(桥)费自理。擅自出车并因此而造成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车辆维修费用等损失均由该车规定驾驶人员承担。
二、管理使用原则
车辆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相对固定的原则,车辆使用按照先公后私,先急后缓,按需配用,合理调度的原则。
三、管理办法
(一)成立车辆管理小组
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担任,负责本办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安排,车辆发生费用的审批、监督等。
成员由行政股负责人和车管员(由一名驾驶员兼任)组成,负责技安、里程、油料、维修的登记、核查、结算、公布等。
(二)车辆管理
1、派车:原则上先派车后出车,并按出差地点里程开据油票,如县领导有急事临时直接叫驾驶员出车,事后驾驶员应及时报告车管小组负责人,并补填派车单,以便做好车辆调度安排。
2、加油:驾驶员凭加油单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签字。
3、里程及油料登记:驾驶员每月上班的第一天将上月累计行驶公里及耗油数量报车管小组,由小组成员统计核实签名后送组长审批报销(每月1日由车管员登记一次路码表底数)。
4、车辆维修: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应事前向车管小组负责人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维修报告计划及清单,预计费用在2000元以内的由车管员审核,报车管组长同意后安排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由车管员初审,经车管组长审核,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在定点修理厂进行,其费用由财务室与维修厂结算。当三穗定点修理厂不能维修时,须经分管后勤工作的副主任同意后才能在县外定点修理厂维修,并由车管组派员到场与驾驶员共同办理,车辆外出发生故障需临时修理的,应及时报告,维修拆换零件及维修发票先交车管员登记审核,再交分管副主任审批报销(原则上驾驶员不能与修理厂直接结算修车费用)。
5、车辆保养:车辆定期保养必须在该车型所指定的地点进行保养。
6、车辆配置装饰、装具和附件更新,办理程序与车辆维修相同。
7、车辆停车费、过路费、洗车费实行实报实销,出车差旅补助,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驾驶员填报差旅费时必须附上派车单和开支报告单)。
8、报表:为使县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及时掌握车辆状况,车管员每月上班的第一星期内将上月各车辆安全、行驶里程、耗油数、修理费、过路费、洗车费等记录并结合统计报表报送相关县领导和办公室领导。同时做好报表归档工作和上墙工作,为年终评比考核提供准确依据。
9、技安:驾驶员工作时间(含值班)不准饮酒,严禁酒后开车,违者酿成的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车管员与各车驾驶员每月不定期的对办公室所有车辆进行一次车容、车貌、转向器、手脚制动器、灯光装置、刮水器等情况检查,如有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及时报告车管组负责人。
10、车辆年检和车辆保险,由车管组统一组织实施。
11、出车归来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不准随意停放在外。出车归来后驾驶员及时回车管组报到,以便安排下一轮用车。车管员负责对车辆归位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车辆夜间必须进车库,没有车库的要停放在安全院落。
(三)驾驶员的管理
1、驾驶员上班时间应在办公室等候出车,服从调度,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2、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驾驶员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由车管员负责组织。
3、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坚持文明开车、安全行车、不开带病车,不开堵气车,酒后不开车。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
5、考核奖惩。对驾驶员的管理实行综合实绩考核制度,根据驾驶员的服务水平,遵守制度、安全行驶、节油、维护车辆等情况和用车领导及职工对驾驶员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测评为不满意的,该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对全年综合评定为优秀的,按驾驶员人数的25%评出优秀驾驶人员进行表彰,由办公室颁发奖励证书并发给奖金200元。
6、违规违纪处罚
①驾驶员违规驾驶车辆,被交管部门处罚的,由本人承担经济责任。
②驾驶员未经车管组负责人批准或办公室主要领导同意,出私车或将车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发现一次 扣10分,年终按累计扣分除以100扣罚年终奖,全年累计扣分达4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③车辆外出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致使车辆被盗或者损坏,除保险公司赔偿外的经济损失,因公事出车的个人赔偿10%,因私事的赔偿30%。
④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及时报告车管组和有关领导,并按有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
7、行车油耗奖惩
①油耗奖惩。耗油标准:以该车型出厂认定的百公里耗油量再上浮2升为基准。驾驶员要对车辆使用油耗情况进行登记。如路码表有损坏,应及时提出修理意见。如发现驾驶员有意损坏路码表以致使路码表显示的数据不准,除对驾驶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外,维修路码表的一切费用概由驾驶员承担,并处以1000—2000元的经济处罚。节约用油按每升1.00元奖励驾驶员,超标用油按每升3元处罚驾驶员。
②车辆投保,保险期内享受领回的“安全奖”,全额按80%和20%奖励给驾驶员和车管员。
四、本制度经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报请县政府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同意,从二00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二OO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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