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6年,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责任制,强化监管,深化专项整治,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 “双下降”目标和省下达的年度总体控制指标。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签订的《2006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及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州人民政府决定对成绩突出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部门进行表彰。 一等奖单位: 从江县人民政府 凯里市人民政府 丹寨县人民政府 州交警支队 二等奖单位: 岑巩县人民政府 施秉县人民政府 镇远县人民政府 三穗县人民政府 黄平县人民政府 天柱县人民政府 州运管处 州乡镇企业局 州消防支队 州交通局 三等奖单位: 雷山县人民政府 锦屏县人民政府 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剑河县人民政府 州农机中心 州建设局 州地方海事局 州国土局 州公安局 希望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力争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向受到表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导,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努力实现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七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表彰 决定 抄送:州委各部门,州纪委,凯里军分区,黔东南日报社, 各人民团体,各大中专院校。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 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州委。 中央、省驻州各单位,州属各企业。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2月1日印发 共印3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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