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答复[三穗县门户网站]
 
   
|
走进三穗
|
特色三穗
|
摄影三穗
|
动态三穗
|
领导介绍
|
政府机构
|
政府文件
|
政府采购
|
人事任免
|
政府公告
|
领导讲话
|
|
公文交流
|
便民服务
|
办事指南
|
调研文章
|
行政复议
|
信访答复
|
政策法规
|
省州动态
|
吻墨三穗
|
三穗信息
|
|
乡镇风采
|
供求信息
|
民族音乐
|
鸭乡故里
|
招商引资
       用户登录
       频道统计
       图片文章

没有文章
  对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答复    3星级
对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答复
对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答复
[ 作者:Admin     来源:三穗县人民政府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29     文章录入:Admin
何忠善代表
  你在贵州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第266号《关于建议省政府帮助解决从江县“两基”贷款资金困难》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州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州各县(市)为了实现“两基”目标,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举全州之力,实施教育“两基”攻坚,都不同程序地存在欠债的问题,从江县也如此。但根据现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解决的办法,主要是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中央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各项资金用于农村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0%,从中安排资金逐年偿还。当然,我州也将责成财政配合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请求上级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



 

                              二○○六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吴育航;联系电话:0855-8221692)

  • 上一篇文章: 关于对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328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篇文章: 对贵州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