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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穗府办发〔2007〕164号   3星级
穗府办发〔2007〕164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穗县科技特派员

     创业行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三穗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五日       

 

三穗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

 

    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是发展优势科技产业,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的重要手段;培育和发展特色产业,提高三穗鸭产业化经营、大棚蔬菜种植等生态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探索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根据贵州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方案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的形成和发展,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产业化的方针,大面积推广、高起点“嫁接”一批先进实用技术,提升产业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工业化、经济社会信息化、农业产业化和劳动力知识化,优化我县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富民为本原则。科技特派员行动要坚持把先进实用技术导入农村,带入千家万户,大力兴办各类经济实体,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项目带动原则。要按照做大做强三穗鸭无公害产业化、大棚蔬菜种植等主要优势产业的要求,选择科技项目。以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和发展为主线、项目为抓手,有效集成各种资源,抓实创业任务。

(三)典型示范原则。要培育一批科技产业发展致富典型,树立榜样,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创新开放原则。坚持机制创新、制度创新、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现代产权制度,积极引进人才、资金、技术、项目,积极实施“走出去”带动战略,推动科技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利益驱动原则。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落实技术、资金入股、管理、信息参与分配等政策,保护科技创业者的权益。

(六)集约发展原则。要坚持扶优扶强,有效集成、组合各种资源,不断增强重点产业的市场开拓能力、资金运作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七)提高技能原则。要通过课堂讲解、现场示范、实际操作等多种途径,向农民传授农村实用技术,切实提高农民技能和素质。

三、主要目标

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发展三穗鸭产业化经营、大棚蔬菜种植等主要产业,计划于20079月至20099月期间,在6个乡镇8个行政村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培育50户科技致富典型产业大户,重组相关营销协会、专业协会、科技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造就1000名乡土人才和新型劳动者,实现经济收入人均增长20%以上,试点区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文化、公益事业有较大发展;在试点村摸索出经验后在全县推广,通过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实施,推动我县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市场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加速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农业产业化建设

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有效整合科技、资金、项目、土地、人力资源。

1、以八弓、长吉、瓦寨、桐林、台烈、滚马等6个乡镇为基地,逐渐形成以无公害三穗鸭为主的特色产业链,发展无公害三穗鸭养殖重点村61000户,实现养殖40万羽。

2、在长吉、瓦寨、八弓三个乡镇发展大棚蔬菜示范基地300亩,其中重点建设大棚蔬菜示范基地1个,面积200亩以上。

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做大做强龙头产业链,促进农业的区域化布局、集约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

(二)提升乡镇企业的发展水平,配合乡镇企业“二次创业”

用现代化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改造和提升现有企业,积极推动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使乡镇企业发展在量和质上有一个较大的飞跃,成为推动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三)组织好农产品流通

建立激励机制,积极组织、鼓励各种专业协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和种养殖专业户主动跑市场、捕信息、疏通流通渠道、确保农民增收。

(四)依靠典型示范

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期间,培育科技示范村6个、示范户200户,充分发挥示范典型的示范效应,并通过跨区域服务行动,推广先进技术,促进优质特色产业的发展壮大。

(五)抓好农民技术培训

紧紧围绕农村科技培训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我县职教中心、农业科技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农民科技培训。通过讲给农民听,做给农民看,实地培训,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掌握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的能力。每年计划培训农民2000人次左右。

五、实施计划

(一)建立科技特派员制度

1、坚持市场导向和行政选派结合。第一批精选10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创业服务。科技特派员来源: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在编人员;离退休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引进的科技管理人员;熟悉资产重组、资本运作、企业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员;职业经理和市场营销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联合体;企事业法人;有特长的专业人员等。

2、科技特派员的服务项目:①三穗鸭无公害产业技术:主要派驻八弓、长吉、瓦寨、桐林、台烈、滚马等乡镇。②大棚蔬菜产业:主要派驻到八弓、长吉、瓦寨等乡镇。③、科技特派员的服务期限,暂定两年(20079月至20099月),派出单位两年内选送科技特派人员不变,确需要进行人员调整的,服务期满后,再进行调整。引进人才、企事业法人和科技人员联合体的选派方式和年限,可根据实际需要灵活掌握。

(二)工作机制

1、选派形式。坚持人才单位推荐和公开招聘选派科技特派员。招聘要尊重下派点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和科技特派员的意见,要从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技术能力、实际经验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招聘。县、乡、村本着调整结构、提高效益的原则,找准科技特派员与产业发展的最佳结合点。鼓励技术承包、租赁承包、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按市场机制确定人选,保证科技特派员充分发挥作用。

2、整合资源。通过金融服务、信息服务、技术中介服务、培训服务、投资服务联营,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把小额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农资金、科技资金和创业资金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重点项目有效整合,实现部门工作目标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目标的有效集成。

3、建成利益共同体。立足我县产业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通过资金入股、技术参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联合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搞项目开发,通过“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创建利益共同体。

4、建立考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制定科技特派员考核办法,加强对下派工作的跟踪管理,科技特派员试用期为一年,对不能胜任下派工作的人员和难以发挥作用的下派地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组织管理。由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管理及科技创业行动项目的选择、统筹和落实,指导、监督项目的实施,协调解决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75月至20078月):报批《三穗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方案》,出台相关措施及配套制度,争取省科技厅的支持;成立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管理办公室;确定第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人员、地点、范围、实施项目。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79月至20095月):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试点行动,组织项目申报实施,制定各种产业发展计划,经济目标保障措施,创业新机制等,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典型科技大户和乡土人才,建立健全相关经济合作组织。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095月至9月):对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项目机制创新经验进行总结,完善材料,通过专家组评估、验收,对先进示范点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体系

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人劳社保局、财政局、科技局、经贸局、农办、扶贫办、农业局、畜牧事业局、金融部门等涉农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办公室(发下简称科特办)在县科技局,负责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的指导。

(二)相关优惠政策

1、有技术专长的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期间保留原职务(行政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编制(原单位不得顶编),待遇在原单位发放(工资、福利、奖金等),不影响正常调资和职称评定。

2、担任科技特派员期满,经过德、能、勤、绩的全面考核,对取得突出成绩的科技特派员,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提拔任用,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被选聘担任科技特派员工作期间按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浮动工资待遇。

4、下派的科技特派员每月可报销往返车费,并给予一定的津贴补助,具体由县科特办视其工作情况定期发放。

5、加大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资金的投入,从科技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中小企业扶持专项等资金中每年安排定量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权限和申请渠道的基础上,按实施项目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投入。

6、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作为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资金。并根据项目开展的工作实际,在农业整合资金上给予倾斜。

7、对试点村申报的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重点项目,需报请省和国家给予专项资金支助的,经县科技特派领导小组审定呈报。

8、各金融机构应当对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试点村提供金融支持,努力改进服务,转变服务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三)完善激励机制

鼓励科技创业人员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投入科技创业服务,采用“公司+基地+农户”、“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农户”、“技术人员+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发展科技产业。

1、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承包、承包科技项目等,在不影响单位产权、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允许有偿服务,取得合法报酬,允许从净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奖励资金。

2、鼓励技术入股。给企业、专业大户带来经济效益的技术、技术成果合法持有者可与合作方协商入股,并从所产生的效益中取得报酬。

3、鼓励投资开发性生产、科研、流通等领域,与下派科技村、企业、专业大户签定技术服务合同,或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并取得合法的技术服务收益。

(四)考核奖励办法

1、科技特派员的管理由县科特办负责。年度考核由县科特办会同组织、人事、派出单位共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县科特办作好科技特派员的跟踪管理,建立档案,对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提拔任用和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因业务能力低、责任心不强等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应当及时取消特派员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

3、对成绩特别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由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

4、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选派科技特派员总人数20%划出优秀指标评优,优秀指标不占原单位名额。

 

主题词:科技  创业行动△  试点  方案  通知

抄送:省科技厅,县委办公室,县纪委。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省州驻县有关单位。

三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95日印发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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